清华刘文君教授解读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污染牵动亿人心,温总理也曾在“两会”政府报告提出的“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为保证民众饮水安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强制实施。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哪些强化与提升?有哪些具体的改进要求?对行业发展有什么样的促进?为此,本网特别邀请清华大学饮水水安全研究所所长、消毒研究中心主任刘文君教授对饮用水新国标进行解读。
新国标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
刘文君介绍说,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国标的一大进步是提出了生活用水应符合标准,以免危害人体健康,这是人们长期以来所严重忽略的。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洗澡,洗漱,洗涤等用水)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来影响人体健康,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占20%或30%左右,若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
“新国标的制订不但考虑了人们长期饮用和生活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影响,也考虑了由于水质对输配水管道的腐蚀而对人体带来影响的因素,“刘文君谈到,符合新国标的饮用水在饮用、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是安全的。总体目标是安全性要求,终生饮用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
喜“新”厌“旧”保障水质安全
对于新旧标准的指标对比,刘文君介绍,与GB5749-85相比主要改变水质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首次增加了两虫(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指标;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有机物由5项增至53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新国标中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加入了对用氯胺,二氧化氯和臭氧消毒的规定,同时第一次对消毒剂的余量作出了上限的要求,并对它们的消毒副产物在常规项目中作出了要求。
新国标促供水行业净水工艺改进
刘文君还谈到,很多人对优质饮用水的美好期望是打开水龙头,水就能直接喝。然而,我国管网普遍陈旧的现实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也是对水质的一大制约因素。提升水质不仅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国家加大在管网方面的投入。新国标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供水行业净水工艺的改进,但同时,它也对我们的管网系统和水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供水行业实施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水工业网)